矿工遭遇工伤赔偿难 湖南双峰县蛇形山镇工会联合会倾力调解化纠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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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双峰县蛇形山镇工会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谢某是双峰县蛇形山镇鸡公山煤矿的一名职工,根据国家关于小煤矿关闭退出政策的规定,鸡公山煤矿于2014年12月关闭到位。煤矿关闭后,谢某在家休息了一个多月后,突感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时医院根据其所从事的职业建议他去疾控中心就诊。今年2月11日谢某经娄底市疾控中心确定为煤工尘肺三期。因担心煤矿已关闭得不到合理的赔偿,谢某便向蛇形山镇工会联合会申请调解。
蛇形山镇工会联合会受理该案后,就事情的来龙去脉展开了调查,从谢某本人和矿方调解员了解到,谢某自1992年到2014年12月煤矿关闭前一直在矿里工作,是一名井下煤矿挖掘工。经确定为煤工尘肺三期后,谢某还没有去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因需钱治病,谢某已找过煤矿,矿方也同意赔偿,但就赔偿款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问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了解具体情况后,镇工会找到煤矿负责人进行沟通,矿方表示虽然因煤矿关闭补偿款还没有拨付到位,矿里现在正面临困境,但是矿方仍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调解,并就赔偿事宜与镇工会进行了协商。
在初步达成调解意向后,镇工会组织双方进行正式调解。调解中,谢某希望煤矿能一次性支付所有的赔偿金,工伤保险局赔偿部分归煤矿所有,但矿方表示,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只应承担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项目,其他部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矿方没有义务代付这笔资金。经镇工会反复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煤矿支付其应付的赔偿金之后,协助谢某向工伤保险局取得相应的赔偿,包括协助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赔偿时提供相关证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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