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待遇无锡社保中心提醒办理相关业务须携带身份证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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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此次的新规定,是无锡市社保中心根据国家人社部《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3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完整安全,尤其为参保人员社保缴费和待遇领取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服务。根据新规,在社保参保缴费方面,单位和个人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时,全部采取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和POS机刷银行卡等结算方式,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现金缴费。在待遇领取方面,社保中心在支付个人养老一次性待遇(含丧葬抚恤费,到龄不满足退休条件、出国定居等一次性结算费)、医疗费报销、社保退费等个人社保待遇时,将社保待遇直接汇入本人(继承人)或代办人银行卡账户,不再支付现金或现金支票。
之前一些退休的人员去领取养老金的时候都是采用现金的方式,但是新规定实施以后,市民必须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去办理,从此以后也是不再支持现金相关的业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