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保参保人未选定社康中心影响门诊待遇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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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起,原来只享有住院待遇的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在选定了社康中心后,可同时享受普通门诊待遇。这一政策实施一年来,却还有50余万的住院医保参保人因未选定社康中心,而未能享受到门诊待遇,市社保局副局长杜斌昨天在新闻通报会上呼吁,参保人应尽快选定社康中心。
据了解,2008年3月起,凡是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参照农民工医疗保险的方式增加门诊待遇。在此之前,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不能享有普通门诊待遇,除了住院和门诊三个特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药、肾衰竭血液透析)外,其他费用都需自费。
杜斌解释说,在不增加缴费比例的前提下,社保部门每月从原缴费中划出6元,作为社康中心门诊统筹基金。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企业或参保人,只要选定一家社康中心,门诊就诊时,甲类药记账80%,个人自付2成,乙类药记账60%,个人自付4成;120元以下的诊疗费用90%记账,个人自付1成,120元以上的诊疗费用记账120元。门诊输血费70%记账,个人自付3成。一个社保年度内(每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个人记账累计不超过800元。同时,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等与国家的规定一致。“这样就大大减轻了一百多万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负担。”杜斌说:“该政策实行一年多来,已有63.55%的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到了门诊待遇。目前,仍有50多万人因未选定社康中心而未能享受到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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