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广东上调社保各项缴费基数;缴纳比例维持不变
昨日从佛山人社局获悉,根据佛山人社局、佛山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13年度佛山市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2012年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15元以及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50元,7月起佛山各类社保缴纳基数将全部上调,但社保缴纳的比例不变。
根据新的调整方案,佛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主要保险的缴费基数都将大幅提高。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为2529元至12645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080元,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2310元至11550元,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888元至11550元。
如之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2010年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90元的80%,即2472元确定。而7月1日起,将调整为3080元,那么意味着缴纳标准因平均工资的提高而上涨两成左右。
除基本医疗保险外,参保人月应税工资收入在险种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的,以参保人上年度的月均工资为该险种缴费基数;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没有上年度月均工资数据的,以本年度月应税工资为据。核定各险种缴费基数。
算账
以一个月收入为2000元的佛山在职职工为例,由于他的收入低于各类基本保险的缴纳基数,所以他需要缴纳的实际基数就以各类保险的基数下限为基数。具体来说,他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为480.51元,计算方式为2529×(11%+8%)=480.51,其中单位278.19,个人202.32元;而他需要缴纳的医疗保险为234.08元,计算方式为3080×(5.6%+2%)=234.08,其中单位172.48,个人61.60元。以此类推,他需要缴纳的失业保险为单位、个人各12.65元,工伤保险为10.40元,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按一类企业计算)2310×0.45%=10.40元(个人无需缴纳);而他需要缴纳的生育保险为25.99元,具体的计算方式为2888×0.9%=25.99(个人无需缴纳)。各类基本保险合计776.28元,其中单位缴纳499.71,个人276.57元。
不过由于失业保险中个人和单位缴纳的比例都为0.5%,具体的计算方式采用的是2529×0.5%=12.65(12.645四舍五入),而不是2529×(0.5%+0.5%)=25.29,两种计算方式相差1分。
保险就是人们不可或缺的部分,保险的强大保障作用,之于人们,不仅仅可以当人们受到损失时,偿还人们的经济,还可以对人们的生命财产起到强大的补偿作用。全国各地都在调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广东省这样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各类基本保险的缴纳,有利于维护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