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养老保险可互转 待遇领取地申请45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城乡间流动就业的人们再也不需要在买不买职工养老保险问题上纠结了。日前,我省人社厅转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7月1日起,我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职保)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保),将可随户口迁移、工作变动自由衔接转换。
也就是说,若参保人在退休前先后购买了职保和居保两类保险,其在退休时可根据个人实际缴费情况,将两类保险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移合并至一个账户,较大限度地保障了缴纳人的个人权益。
现状:职保待遇远高于居保
据了解,目前,养老保险体制构架主要分三类:农民参加新农保、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参加职保。从2011年开始,我省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即居保。
长期以来,由于缴纳方式及缴费标准等方面的不同,在现实生活中,我省职保的月领取养老金远远高于居保。以2013年为例,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1648元,而根据相关政策,我省居保待遇的计算方式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存储额÷139)。在目前的缴费标准下,即便是保障水平较高的长沙市,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也仅为每人每月90元,加上居民的个人账户,退休时一般只有几百元。
居保转职保:缴费满15年是关键
虽然职保在养老待遇上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但能否把居保转为职保,还得看缴纳职保的时间是否“达标”。
据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加两种保险的人员,以退休时职保缴费是否达到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为界,满15年的可申请转入职保,享受职工养老待遇;不足15年的,则从职保转入居保,待达到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享受居民养老待遇。
此外,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居保的,其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居保的缴费年限。反之,从居保转入职保,其居保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以参保人张某为例,其到退休年龄时,缴纳了5年居保和10年职保。根据《暂行办法》,在现有的基础下,由于职保缴费时间不足15年,他只能把职保转为居保,享受居民养老待遇。然而,为了提高养老待遇,他也可以选择按政策将10年职保延长缴费至15年,然后将居保转入职保,按职保标准领取养老金。
职保转居保:只转个人账户不转统筹基金
根据我国职保现行的制度和政策,为了保障职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职保采用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目前,在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创建个人账户的同时,我省企业需根据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根据省政府相关政策,自2006年起,这笔资金全部纳入了统筹账户,用作统筹支付全省享受职保待遇的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或者养老生活补助金等,不属于个人所有。
这也意味着,无论是从居保转入职保,还是从职保转入居保,虽然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都能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但对统筹账户里的基金,参保者由职保转居保后,不再享受其待遇。
办理程序:待遇领取地申请45个工作日内办结
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制度衔接手续而往返奔波,我省将出台统一的经办流程,并确定最长45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限。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参保人员向待遇领取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书面申请,并出示证件(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缴费凭证)后,其余的审核、确认、转移衔接等程序,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沟通协调办理。
据介绍,无论参保者的养老保险改变过几次,都不用着急办理转接,而是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一并申请办理衔接手续。同时,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加职保与居保的,将按月退还居保重复时段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