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召开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动员暨业务会议
2017年度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办理工作于11月1日正式启动,为更好推动失地农民保险工作,全力保障好广大失地农民的权益,切实抓好我乡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业务办理等相关工作,10月27日下午,永安乡组织召开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黄政,乡党委书记代大勇、乡长桑家奇出席会议,分管领导、人社所业务人员、各村(所)书记主任、社保干事及村小组长、群众代表共计160余人参加会议。
乡党委书记代大勇就如何落实政策,如何将为民谋福利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扎实、细致开展好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明白社保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实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是政府为民谋福祉的众多事件中的其中一项,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我们广大老百姓享受开发建设成果的最直接体现,放眼长远,是我们老百姓晚年生活受益的大好事,根据初步测算,每办理一名失地农民社保,政府将配套贴补6-7万元,随着将来生活水平、消费水平的提高,享受到的养老待遇也会相应调整。本着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考虑老百姓长远利益的角度,乡村干部一定要把握政策,正确认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尽心尽责将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二要相信政府依法行政态度决心。一是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凡是符合政策办理条件的,应保尽保,能保尽保,具体经办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二是执行政策,严谨规范。凡是不符合政策的一律清理到位,如出现违规办理,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三是兑现政策,按章办理。严格对照村小组征地协议签定时间,落实到龄人员养老金发放。
三要配合乡村做好社保政策宣传。今天前来参会的群众代表都是素质较好、群众威信较高的同志,前期乡、村工作组已做了大量的政策宣传,但是还存在一小部分群众未办理,相关材料未提供的现象,希望参会的群众代表回去后配合乡、村工作组做好政策的宣传,特别是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社保不允许向前补缴参保费用的政策宣讲,做到政策宣传入心入脑,家喻户晓。乡村干部严格政策把关,对资格认定对象进行再次梳理、公示,对不提供资料、知晓政策不办理,不提供承诺书的对象,要再次耐心、细致讲明政策,确实不愿意办理的,告知因个人问题未参保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后期一律不允许出现与政府扯皮现象。
四要打击造谣惑众借机闹事行为。港区开发建设正在和谐、有序、稳定推进过程中,政府落实政策一贯作风未雨绸缪,前期港区三期开发中出现过极少个别对象因个人私心、私利阻挠政策的实施事件发生,为防止一些在企业已办理、手上资金不足、年龄未到45岁等不计划参保的对象考虑个人私心,拉帮结派,鼓惑、唆使群众做反面宣传工作的现象发生,政府在此表明,社保办理是个人权利和自由,如出现因个人私心私欲,借机闹事,损害广大群众利益的行为,政府将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通过本次会议,有效提升了人社所及各村(所)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社保专干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业务水平,对下阶段开展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为顺利完成我乡今年被征地农民社保业务提供了有利保证。据悉,今年我乡将要服务近万名被征地农民社保业务。为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和熟悉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乡人社所已印制3000份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宣传资料,并发放至每家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