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试点引热议
【导读】:最正在广东、上海、重庆、浙江、山西五省市进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引起了公众热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下发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更是热议的焦点,有学者认为在改革过程中,知识界最容易受伤,为什么是这样,解决的办法是什么呢?中国之声连线孙莹了解相关情况。
中国之声:对于有学者认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知识界最容易受伤的观点是怎么来的呢?
记者:现阶段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采取城镇和乡村不同制度模式和管理方式,在城镇、企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都分别实施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次改革方案显示,改革主要有几个方面,其中有两个是比较重要的,事业单位的人员也要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统筹交纳养老保险,也就是说单位交20%,员工交80%。
第二条养老金的发放办法也基本一致,但是以改革方式实施时间为界,也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与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统筹交纳养老保险的话,它是一个什么水平呢?截止到去年年底的时候,全国企业退休人员的人均基本养老金是每个月1080元,大家知道,改革前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养老制度和企业是不一样的,养老保险费用都是由国家和单位承担。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之后,按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项之和的一定比例来发放,这个比例现在是80%到90%,改革之后,事业单位的人员退休后的收入可能降低了,也有可能是人均基本养老金是每个月1080元。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中医学院药学院副院长戴敏就对媒体说1080元太低了,应该考虑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而不是降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如果来找平的话。说到知识界受伤,按照戴敏的观点,教科文卫都属于国家事业单位,以专业人员为主,他们在岗执政的也不多,退休的时候如果大幅度降低工资待遇标准的话,他担心有可能会导致人才的严重流失。
对知识届受伤的说法,我也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的张翼教授,他说:“当时人们不知道,以为改革是要降低水平,知识界人说了公务员没有降低,为什么给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降低呢,后来事业单位的人都反对的比较厉害,反对最厉害的事业单位里面占的人数最多的是教师。教师在全国将近有一千五六百万,《教师法》有明确规定,教师工资的发放额度不能低于或者可以适当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根据这样的规定如果你要降低,就违反了《教师法》。但是现在它没有降低,说明它不想违反《教师法》。咱们现在只是在试点和摸索过程中。我试点推行,老百姓不反对改革,才向全国推行,如果反对,会重新讨论。”
中国之声:关于这种说明,有关负责人有没有回应说养老保险改革,到底会不会降低水平呢?
记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副部长胡晓义前不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一些误传、误解,这主要的一个是说,财政要甩包袱,还有一个说改革是大幅度降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水平。他说这两条都是误解,无论中央财政,还是地方财政,都没有削减事业单位财政的安排,只是根据事业单位科学分类的要求,科学调整科学投入的机制。所以“财政甩包袱”的说法和“大幅降低待遇”的说法,他认为是没有根据的。现在还有一些事业单位的同志也担心,自己的养老金水平由于改革而降低,另一方面,企业退休人员也在反应,待遇水平比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差距差很多,胡晓义就说,通过国家五年来的连续调整,这种差距在统计方面是缩小的,这种工作还要继续,6年调整之后还要研究企业的养老金正常调整的一个机制。
他说,总之,改革是想让退休人员更好地享受社会发展成果,也使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同类人员相比待遇差这些问题都能得到逐步的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