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时,办理对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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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市民,可以申请办理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在办理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时,办理对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轻松保小编整理了关于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理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理所需材料:
①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
②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③申请人身份证明。
④正式的医疗收费收据、用药处方、诊断证明、住院费专用收据、住院明细清单等。
(2)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
②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③《北京市职工(失业人员)享受医疗保险等待遇证明》。
④《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复印件。
⑤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已报销(补充医疗保险或者单位承担)医疗费用的详细单据复印件(或医疗分割单)、医疗收费收据、用药处方、诊断证明、住院费专用收据、住院明细清单。
⑥在失业保险期内的城市低保对象需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存档及享受失业金证明。
⑦在职介、人才存档的城市低保对象需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存档及交纳医疗、失业、养老三项保险证明。
二、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理流程: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 (当事人 )→受理(居委会)→审核(街道办事处)→复核(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审批(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