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广州居民医保:政府资助及个人筹资标准各提高
调整一:医保缴费模式改变
新规提高了政府资助及个人缴费标准(见右表)。与2008年刚启动时相比,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三类人群的政府资助分别提高300%、220%和100%;而个人缴费分别提高50%、25%、60%。以提高幅度最高的老年居民计算年均提高了10%左右。
广州市人社局巡视员郑玉华介绍,自2008年实施以来,政府不断加大对居民医保的投入,5年累计投入16亿元(包括财政对每个参保人的资助和补足基金缺口)。财政资助占筹资总额的比例从2008年的44.05%提高到2012年的68.11%。调整后财政投入仍将达到七成。新政调整后,居民医保基金能达到基本平衡并略有结余。
此外,居民医保费征缴模式也有改变,由地税部门改为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实现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经办一体化。
调整二:在校学生整体参保
在校学生一度以学校和托幼机构为单位集中登记参保,后来改到街道参保。此次调整后,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学校和托幼机构为单位集中登记参保的2008年度,市中小学生参保率达到80%以上。但2009-2011居民医保年度调整为街道登记参保后,参保登记率逐年下降,2011年市居民医保年度中小学生参保率不足50%。
因此,政策调整为在校学生居民医保费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
广州市人社局巡视员郑玉华指,学校整体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优化了参保登记流程,有利于提高参保积极性和参保扩面效果。更重要的是可防止街道办理的遗漏或家长遗忘参保。
期盼:希望待遇进一步提高
此次调整曾在7月25日至8月13日征求意见,记者从市人社局医保处了解到,征求意见中正面赞成意见占八成。通过的新政跟征求意见稿相比内容基本没变。
这次调整中老年居民的个人缴费涨幅最高,有老人家表示可以接受,但希望待遇进一步提高。“今年住院就花了10万元,多少个800元才抵得上一个10万元?”今年73岁的谭伟才说,参加医保主要是为了“保平安”,像他今年共住院两次,费用达到了10万元,最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了7.4万多元。
困难人群不需缴费
有人担心个人缴费调整后负担不起,对此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困难人群由政府资助参保,个人不需缴费。低保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及重度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由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缴交。截至今年4月,已有4.08万名困难居民享受了相关政策。
自2008年实施以来,政府不断加大对居民医保的投入,5年累计投入16亿元(包括财政对每个参保人的资助和补足基金缺口)。财政资助占筹资总额的比例从2008年的44.05%提高到2012年的68.11%。调整后财政投入仍将达到七成。
与2008年刚启动时相比,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三类人群的政府资助分别提高300%、220%和100%;而个人缴费分别提高50%、25%、60%。
专家指出: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