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镇职工医保异地居住人员就医联网结算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退休人员选择异地居住养老,这些老年人最大的后顾之忧是生病住院,一旦住院需个人垫付医疗费,多次往返参保地报销医疗费,群众负担很重。
据统计,我省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已达10万余人,异地就医持卡结算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其列入全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和2015年省政府重点民生工程。然而,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医保待遇政策存在差距、全省医保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异地就医缺乏监管等原因,看似简单的异地就医持卡结算却是医保管理中的一个大难题。针对这一难点问题,我厅结合全省医保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设计我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制度模式。本着少投入、快实现的原则,在各地现有医保信息系统基础上,搭建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通过省市联网,进而实现异地信息畅通传输。
今年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卫生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在省内部分城市启动试点工作。截至目前,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已经搭建,沈阳、铁岭、盘锦三个试点市医保网络已实现与省平台联网对接,医保经办网络和定点医院信息系统改造工作已完成,异地居住人员身份信息、医疗服务信息、费用结算信息可自动联网传输。三个试点市首批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院共29家,均已通过测试验收,异地居住人员就医持卡联网结算在试点城市之间已全面实现。从现在开始,各试点市已开始受理异地居住人员资格申请。另外,抚顺市可实现参保人员在其他试点城市异地居住就医联网结算;锦州市正在加紧实施信息系统改造,预计8月份可实现联网结算。
本次异地居住就医联网结算主要是解决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职工中,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一年以上异地工作的在职人员异地住院医疗费垫付和报销问题。按照国家深化医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其他参保人仍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在医保统筹区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异地居住人员须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由居住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并开通本地医疗保险服务。
我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具有五大特点:
一是执行居住地医保支付范围,享受参保地报销比例,既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又兼顾地区的差异性;
二是异地居住人员持卡就医直接结算,享受本地医保便捷服务,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路;
三是发挥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实现个人账户、补充保险的异地支付,解决基本医保以外的报销问题;
四是异地就医定点医院数量多、覆盖广,异地居住人员就医选择范围大大提高;五是纳入本地医保管理体系,有效杜绝异地监管难和欺诈骗保现象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启动省内其他城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推进工作,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城市范围,尽快实现全省联网结算,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顺畅便捷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