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跨省异地直接结算,须知的3大要点
医疗保险跨省异地直接结算,须知的3大要点
不少朋友都认为,只要是参保地和省外就医地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就可以直接到省外的医院就医并直接结算医保了,其实并不是!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有条件的,关于跨省异地就医的相关信息,小伙伴们还有不少疑问,今天,小编就来补充解释一下: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多年以来参保人的期盼。随着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建设不断推进,我市参保人在省外住院直接刷社保卡结算已经可以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实时结算申请,应满足什么条件?
我市参保人到省外就医直接结算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参保人需持有本人已激活且正常使用的社会保障卡办理转诊或备案手续。
2、需符合我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规定,并提前做好相应的转诊和备案手续,备案医院需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
3、符合我市实时结算规定的住院费用。
哪些江门参保人可以申请?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1、参保人病情复杂、危重,经本地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院除外)诊疗,无法确诊或不具备诊疗救治条件的,又或者是本地最高级别医院因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由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专科主任提出申请,填写《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院(诊)申请表》,经医务科审核后盖章,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办理转院手续。
2、需转院诊疗但病情危急的,经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专科主任或医务科批准后可以先行转院,职工参保人或其亲属须在5个工作日(城乡医保参保人2个工作日)内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
3、在市外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和参保单位派驻国内异地机构工作的参保人,在参保人属地社保局办理个人约定医院备案手续后,也可以在实现实时结算的异地医疗机构进行住院费用直接报销。
此外,就医时需要什么凭证?办理好备案报批手续后,参保人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等资料,可在所备案的医院住院治疗,并即时结算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将执行就医地政策,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则按参保地执行。